一、告知对象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制定依据
《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统计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三、开展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的目的
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统计调查体系的基础信息库,也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依据,主要作用是反映全社会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本次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统一完整、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四、基本单位调查核实的对象
已经在编制、市场监管、民政、民宗等部门登记备案成立,且2025年二季度累计生产经营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单位。
五、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开展时间为2025年7—9月。单位属性指标填写时点数据,即报表填报日数据;经济指标为时期数据,填写2025年1月1日—6月30日累计数据。
六、调查方式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将佩戴工作证,实地上门开展核实工作,调查对象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照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并填写《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表),补充完整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主要业务活动、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控股情况、运营状态、执行会计标准类别、从业人员数等基本信息。
调查对象亦可自行登录博彩网站推荐官方网站,在统计业务—资源下载—文本资源栏目中,下载《2025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1)》或《2025年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MLK101-2)》,填写完整后交给工作人员(网址:/stats_newtjyw/zyxz/wbzy/index.html)。
七、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