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日前,市统计局、市编办、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七部门在就各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的提供方式和资料互换方法等进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联合发文要求各级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经济普查上门登记工作,并就使用手持电子终端(PDA)拍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证和采集普查数据等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为共同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核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普查中心供稿
2013年10月22日